若常看J后部落格的網友們,對於我們家老是說二小姐是「番婆村」的第一把交椅。
甚至J后還在網路上找過關於番婆村的相關資料,沒看過請按番婆村,番婆街(請按我)
昨日夜晚回到家的時候,路過餐桌突然看到一張紙...就停下腳步的認真的看了一下...結果是....
合約書內容為:
我林芷寧願意做到...
1.回到家要把功課、事情做好,才可以看電視。
2.每天都要按時寫功文。
3.不會愛哭。
4.大人說話,不可以頂嘴。
如果不好好做到,會被罰不准看電視。
簽名:林芷寧(是親筆簽名)
看了我真的是哈哈大笑,繼我跟大小姐簽定課業分數進步獎罰合約書之後
阿桃還仿造我在跟二小姐這個任性的小鬼簽訂合約
希望二小姐可以照著合約走,能夠乖乖的聽話不然可是不能看電視做懲罰唷!!!
請大家一起幫二小姐鑑定這張合約呀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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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朋友真是可愛 有空來晃晃><
是呀!不過就是要規範有證據才會乖乖聽話 不然就給我裝皮呀!哈哈哈
哎呀呀! 阿嬤下次要+附帶條件~ 「如果不乖乖的,丫頭阿姨就永遠不來我家」 =)) 完了我要變巫婆阿姨啦 (笑)
她就算乖到不行你也不會來我家呀!哈哈 有沒有去幫我投票??公司家裡都可以各投一票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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